饭团看书 - 言情小说 - 屠龙狗砸,点击就送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9

分卷阅读109

    也存在啊,真的很想拿本教材刷刷习题,增长一下经验的。

直到第二天,一行人正式外出,陆同悠他们在导游的引导下,去一个瀑布附近游览时,遇到了点意外,小卷毛才对情侣代表着什么,有了些更深的认识。

导游告诉他们,目的地是一个半开发,很受摄影师欢迎的地方,瀑布之上是典型的密林宽河,断口的分支之下,砸出剧烈的水击声,漂浮着浮木,冲下地势更平缓的下游,运气好了,还能看到逆流产卵的鱼。

偶尔,还能在河的对岸,看到抓鱼的熊。

对,就是经常出现在动物世界里,抡着熊掌,对着逆流的大肥鱼,一巴掌一巴掌拍个痛快的那种。

“这个季节,对不上吧?”电视里播的,是大马哈鱼和棕熊,正是产卵季,陆同悠对这个记得挺深的,听导游说完,就默默举手,说现在的时间不对,而且,棕熊也不是哪里都能出现的。

谁让她当时看棕熊拍鱼,感觉厉害到不行,熊吃鱼的时候,她也开一袋生鱼片吃,很有代入感,所以,印象深刻。

导游:“……”

以前的游客,听到这话,基本上都是“哇——”、“熊在哪里?”、“我们能捕鱼吗?”这种反应,怎么陆同悠是直接报了大马哈鱼的产卵季节,以及全球棕熊分布的小知识。

“意会一下意会一下!”导游小哥给自己找台阶,问陆同悠怎么对这些这么了解,他是当地的华人,对国内娱乐圈不太了解,听陆同悠微笑,说自己是俄罗斯人的时候,才肃然起敬。

怪不得,对熊这么了如指掌。

“好了,我们看不到鱼和熊,也别忘了小心浮木。”他们离河很近,前方的水流撞击声已经很明显了,轰隆轰隆的,需要导游扯着嗓子说话,的确像他说的那样,这里基本上没怎么被开发,可是,景色极其壮观漂亮,是摄影师的最爱采景地之一。

来之前的半天里,这里还在下大雨,水流有点浑浊,还上涨了不少,随时能看到浮木和断枝飘过,这里没什么路可以走,工作人员都是几个人换着扛设备,才能把画面拍好。

“小心。”陈木深拉着陆同悠的手,让他走在自己里侧,离河远一点,他总有点担心,这里会不会突然撞过来什么东西。

结果,一截失控的湿重浮木,没有撞到嘉宾,但是朝着两个工作人员去了,被水流冲过来,速度之快,这两个工作人员根本躲不开,被旁边的人猛的扯过来,还是难免被擦到。

不过,比撞断骨头或是更严重的伤势比起来,擦伤已经算挺好的了,再加上衣服的阻隔,也不算太严重。

导游已经努力带着他们往好路走了,这纯粹是运气问题,附近有个暗漩,浮木突然变向,撞过来的时候根本没时间反应。

嘉宾们有点虚,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也有点怂,都已经走到这里了,返回也是原路,前方就是瀑布,走,还是不走?

“你们快过来!”导游眼尖,看着前面冲过来一大团枯木和树枝,估计又会被暗漩推过来,忙让所有人爬过来之后,借着阻隔跳到不远处一个腐木围出来的坑里。

工作人员扛着设备,嘉宾们也两两互帮,快速的跟上,陆同悠和陈木深在最后,帮了工作人员一把,是最后跟上的,没和他们站在一起,踩着湿腻的苔藓滑到,掉到了昏暗的坑里,近两米深,看不见下面,手也不敢乱摸,生怕被什么虫子或是别的蛰到。

与其说是坑,不如说是个低地,其他人都在这头顶是亮的,可是胸口下却很昏暗的地方,陈木深牢牢的抓住陆同悠的手,把她护着圈起来,尽量不让她去接触潮湿的四周。

陆同悠知道,陈木深很讨厌这种半光亮,半昏暗还无法动弹的地方,因为,这个很像是他当时的车祸时,等待救援的场景,可是现在,自己被牢牢地护住,更坚实的手臂,更宽厚的肩膀,以及,稳稳的心跳声。

陆同悠伸手抱住陈木深的腰,去很珍惜,很轻的亲了一下陈木深的下巴。

确认你在,就很心安。

第五十四章

陆西河是典型的文人,喜欢写东西,拿起笔就能描绘出一个小世界来。

除了他的授课内容,陆西河还很喜欢写故事,在陆同悠上初中之前,就已经以笔名出了好几本儿童读物,都是小卷毛喜欢的童话故事。

让陆同悠印象最深的,是一只披荆斩棘,扛着炮的兔子,在反转世界里,兔子是最凶猛的动物,它们跳起来可以摸到云彩和月亮,可以爬高山,翻大河,还会用泡泡弹,威力惊人,让狮子老虎都害怕兔子,希望兔子不要以为它们做了坏事,就拿泡泡弹轰它们的屁股。

这是个长篇的故事,陆同悠每周末都会搬着小木凳坐在书房门口,等着爸爸写完,送到编辑那里之前就能看到,兔子可以保护很多的小动物,还救过贪吃坏牙的大灰狼,弄丢小时候皮球的猎豹,曾经有一段时间,陆同悠还觉得,自己就是这只兔子。

有的人,能在被呵护,被保护之中得到肯定与温暖,还有的人,会在保护别人,为别人撑起伞中得到鼓励与成就感,兔子属于后者,陆同悠也属于后者。

她记得很清楚,故事的最后,是特别厉害的兔子,在平原的草丛中修了个窝,没有去山顶其他动物送给它的城堡,也没有去狮子老虎给它盖得大屋子,普普通通的草窝,最后,遇到了一个被风吹过来的帽子。

兔子把帽子捡回来,不让它被吹走,最后,帽子留在了兔子的窝里,陪它一起生活。

陆同悠当时恨不能理解,为什么兔子那么厉害,没有和别的小动物生活在一起,却在故事的最后,和帽子一起生活。

难道,只是因为柔软暖和的帽子,问兔子,你的耳朵需要保暖吗?我可以帮你保护耳朵,这句话吗?

她觉得爸爸写的结局是骗小孩的,厉害到无所畏惧的兔子,怎么会需要一个,轻易就会被风吹跑的帽子保护耳朵呢?一直都没有太懂的陆同悠,接下来看过更多的书,读过更多的故事,好像也忘掉,这个兔子和帽子的故事了?

可是,现在跳进这个充满潮湿气味的深坑中,陆同悠被陈木深下意识圈住的时候,她却想起来这个根本没有忘记的故事,也突然有点理解兔子,为什么会最后选择和帽子一起生活。

无所不能的兔子,也有柔软的耳朵,被风吹跑的帽子,却可以让耳朵温暖舒适。

喜欢,不是去寻找相似,也不是去攀比更强,两个人之间的吸引,只源于身体之上,那一小抹跳动的灵魂,彼此之间的吸引。

陆同悠强势、不吃亏、鬼机灵,还有点霸道,运气好天赋强,让她越战越强,天生就是好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