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言情小说 - 黄金瞳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61

分卷阅读1161

    着甘蔗渣,庄睿不禁笑了起来,和金刚在一起呆的时间长了,感觉金刚就像是个五六岁大的孩子一般,十分的可爱,你要是夸奖它几句,会让这个大家伙高兴好半天。

“噗噗”

庄睿也学着金刚的样子,往外吐着甘蔗渣,这让金刚异常的高兴,裂开大嘴憨厚的笑了起来,不时的用拳头捶一下胸口。

兴奋过后的金刚看了看身边的甘蔗,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又分出去好几根,轻轻的放在了庄睿身边。

金刚的这个举动,让庄睿心里有些感动,在自然界里,动物对于自己的食物,向来都是护的很紧的,智慧越高的动物越是如此。

金刚能有这种表现,已经不是把自己当成同类,而是将自己当成最亲密的伙伴了。

不过吃鱼的时候,金刚足够兴奋,或许是怕水的原因,让他从来没吃过鱼,庄睿扎了七八条10多斤重的海鱼,倒是有一大半落入到金刚的肚子里。

“金刚,下来洗澡……”

这两天和金刚相处,庄睿实在闻不惯它身上的那股子臭味,估计这哥们从出生就没洗过澡吧,庄睿站在水潭浅处,向金刚招手。

“呜呜……”

金刚那大脑袋直摆,两只长臂胡乱挥舞着,身体不断的往后退着,似乎在表达着自己对水的恐惧。

“别怕啊,你看,没事的……”

庄睿捧起水向金刚泼去,搞的大家伙一头一脸全是水迹,吓得金刚手脚并用,一突溜跑出十几米远。

可能是感觉水对自己并没有伤害,金刚做贼似地轻手轻脚的又跑了回来,看着一潭清水和在水里游泳的庄睿,有点儿犹豫。

不知道是不是那次潜水憋气的原因,庄睿发现自己现在可以轻易的在水中憋气七八分钟,看到金刚不过来,庄睿一个猛子扎到了水底,再也不露面了。

一分钟过去了,金刚只是探头探脑的看了一眼,没什么反应。

三分钟过去了,金刚有些着急起来,拿了根棍子在水里拨来拨去的,但是还不敢下水。

五分钟过去了,金刚开始急的“嚯嚯”直叫起来,并且尝试着伸了一条腿在水里。

大猩猩是最喜欢学习的一种动物,金刚自然也不例外,见到庄睿久未从水里露头,金刚终于将一只腿伸进了水潭里,然后触电般的又抬了上去。

或许是刚才冰凉的潭水,让金刚感觉很舒服,大家伙小心翼翼的又把脚放了进去,慢慢的整个身体都滑进水里,学着庄睿的动作,在水里折腾了起来。

“金刚,好样的”庄睿在水里看得真切,浮上水面喘了口气候,冲着金刚竖起了大拇指。

水潭浅处只有一米多深,金刚在水里的扑腾了大半天之后,就学会了游泳,而且由于动物的天性,它在水里比庄睿要灵活多了。

这种本能让庄睿羡慕不已,自己从小就会游泳,但是现在也就掌握了狗刨和仰泳,看人家金刚,两臂一展,居然都会蝶泳了,还是无师自通的。

只是如此一来,水潭里的鱼儿就遭了秧,贪吃的金刚几乎将所有稍大一点的鱼,都给捕捉干净了,好在这个水潭和大海相连,不断的会有鱼儿游进来的。

接下来的两天,金刚干脆就不愿意回去了,拉着庄睿住在了水潭边上,当然,它负责抓鱼,庄睿则是负责烧烤,一天到晚都是炊烟升起。

庄睿现在别的东西没有,最多的就是时间了,见到这个新伙伴高兴,也就陪着金刚玩耍起来。

几天下来,庄睿和金刚之间的关系愈加亲密起来,大家伙虽然长相凶猛,但是却很细心,为了让庄睿睡的舒服,它居然抱来一捆干枯的甘蔗枝,给庄睿当垫子用。

而且双方的配合也越发默契,对于庄睿一些简单的语言,金刚已经完全能听得懂,可惜的是,金刚不能说话,即使如此,也排解了庄睿许多寂寞。

……

这几天里,除了烤鱼给金刚吃之外,庄睿也加快了对木屋的清理工作。

大肚汉也有大肚汉的好处,在接下来的几天,庄睿对木屋的考古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原因就是身边多了一个拆迁工。

五六天的功夫,整个村落就清理的只剩下一间木屋了,其余的全都成了废墟,不过那些木头庄睿也没浪费,全都成了烧烤的材料。

从十几件木屋里面,清理出来大量的生活用具和兵器盔甲,有锈迹斑斑的长矛,做工精致的短斧以及各种款式的骑士剑,这些东西都带有国外中世纪的风格,不是当地土著能制造出来的。

里面的几个木碗也解决了庄睿的实际问题,端着木碗喝着鱼汤,让庄睿感觉到自己还生活在现代社会,并没有退化到人猿那个年代去。

最有用的应该是那个除了有点锈迹,还可以使用的锯子,这东西让庄睿看到了离开孤岛的希望,等发掘完这些木屋后,庄睿就准备制造独木筏了。

在发掘出的这些木屋中,庄睿又发现八具尸体,均是械斗而死,看来应该是一场内部的火并,是不是当时所有在岛上的人都同归于尽?庄睿也不得而知。

不过这些线索,足以让庄睿进一步的考证出,这里的确是海盗生存过的地方,但是海盗为何将老巢选在这个孤岛上,让庄睿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这个孤岛礁石密布,进出极为困难,一个不小心就是船毁人亡的下场,只是从遗迹清理中,庄睿并未找到答案。

对于数百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庄睿并没有纠结很长时间,倒是发掘出来好多他能使用的东西,让庄睿高兴不已。

衣服……自然是没有了,即使有也早已腐烂了。

不过庄睿居然翻出一双小牛皮的靴子,而且除了有些褪色之后,保存的十分完好,庄睿把脚套进去试了下,虽然有一点点紧,但是比自己做的那鞋子要舒服一百倍。

庄睿可顾不得这是几百年前的古董了,直接就穿在了脚上,现在的庄睿头戴牛仔帽,腰间围着一块硝干了的山羊皮,脚蹬皮靴,身上被阳光晒的黑黝黝的,要是在脸上再涂抹一些颜色,整个就像一印第安土著一般了。

另外在废墟里,还庄睿还找到一双放在木盒里的金丝手套,做工极其精致,虽然历经数百年,仍然像新的一样,这玩意庄睿可舍不得戴着,小心翼翼的放到了山洞里。

“金刚……轻一点,再轻一点……”

还有最后一个木屋,整片村落就算是清理完了,金刚的拆迁动作十分的粗暴,直接用蒲扇般的巴掌,就将木屋给推到了,反正rou糙皮厚的它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