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好好的男神怎么乱咬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09

分卷阅读209

    这么做……!

恰在此时,那个男人看了陆永乐一眼。

夜晚的房顶上灯光昏暗,其他人基本都看不清这个男人的动作,但不知怎的,陆永乐就是看清了。

——这是……挑衅!

青年的脑子里猛然闪过这个念头。

返祖血脉,战意勃发!

扬起手,手机再次如子弹般打向屋顶上的“怪物”!

这一切看起来经历了许久,实际上距离陆永乐从厕所出来不过短短五秒。而屋顶上的男人似乎对他会扔手机也早有准备,不紧不慢地躲了过去,还在隐隐的手机砸落的“咔嚓”声中,将手里的孩子扔了出去。

陆永乐和小朱赶紧冲了过去,和几名路人七手八脚地接住了孩子。青年下意识地拨了一下孩子的衣领,果然看到了两个冒着血珠的血洞。

好消息是,这伤口应该不会大出血;坏消息是,这真的是血族才会留下的痕迹。

孩子母亲抱住孩子不断说“谢谢”,陆永乐刚打算提醒她记得去处理伤口,就有人在后面喊道:“他下来了……!”

陆永乐一回头,正看到那个男人落在地面上,站直后,直直看向陆永乐。

他的嘴角沾着一些血液,一边邪狞一笑,一边轻轻舔了舔嘴角。这动作太骇人了,原本和陆永乐站在一起的人们,吓得下意识就从青年身边挪开了几步。

大家远离陆永乐的画面,好像逗乐了那个男人,他愉悦地笑起来:“晚上好啊,小血族。”

他说的是英文,B国地方口音。但他现在又是亚裔脸孔,所以他混在华国人当中时,一般也不会轻易暴露。

陆永乐没回答他。

“本来我看你在拍节目,不想马上打扰你的。”男人继续道,“不过你似乎不是很同意我先来个‘开胃甜点’,所以……你是迫不及待想成为我的‘正餐’吗?”

陆永乐眯了眯眼:“他们正在找你。”

“‘他们’?你说的是那些没用的‘猎人’们吗?”男人嗤笑一声,“没用的,血族的基因淡化这么多年,血猎也早已销声匿迹。现在的那些所谓‘特殊部门’的人,根本不知道如何狩猎一名血族。”

他说话的口音太重了,所以周围的人就算听到他的话,也听不太懂,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

陆永乐道:“你正可以让他们实际体验一下。”

“小血族,你还真把自己当做人类?你不觉得整天被一群人类监控着,有辱你的血脉吗?”男人冷笑道,“还有子爵也是,他堂堂一名完全血脉的贵族,居然配合着特殊部门的条例行动,这未免太匪夷所思了,不是吗?才几百年过去,你们就已经被人类驯化到这个地步了吗?!”

他说着话,抬起脚向陆永乐走去:“不过没关系,驯化就驯化吧,至少这让我在捕获你的时候会少废一点力气。亲爱的小朋友,快跑吧,奔命吧。我喜欢拼命跳动的心脏,喜欢加快流动的鲜血!在我捕获你之前,多活一秒吧!”

随着他的走近,陆永乐渐渐感受到了某种压力,让他的呼吸变得逐渐困难。同时这种前所未有的压迫感,也让他越来越亢奋。

小朱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看着那个会吸人血的男人越走越近,小朱直觉这不是什么好事。他扯了扯陆永乐,示意他快跑:“乐乐……!”

“他就是冲着我来的。”陆永乐抽出被小朱抓住的手,盯着男人,吩咐小朱,“打电话给闫钧,让他马上过来!”

小朱一愣,有点听不懂什么叫“就是冲着我来的”,还以为是打击报复什么的:“可是……”

“没有‘可是’。”陆永乐默默深呼吸一次,身上的肌rou绷紧,“……祝我平安吧!”

话音未落,青年已经如离线的箭一般,朝侧面冲了出去!

小朱一惊:“乐乐!!!”

男人站在原地,愉悦地笑了一声,然后扫了一眼留在原地的众人。

围观群众们再次默默退了好几部。

“嗤……”男人冷笑一声,不屑道,“这就是人类……废物!”

说罢,男人也转身,朝着陆永乐奔逃的方向追了上去。

人们亲眼看着他身轻如燕地蹦上平房房顶,如履平地般匆匆向前。直到他消失在夜幕中,才有人如梦初醒般,惊道:“快报警!!!”

“报警吗……”有人疑惑道,“刚刚看起来像是拍电视哎,而且其中一个不是陆永乐嘛,他今天在这里录节目,这难道不是他们那个节目的游戏环节?”

“这不是游戏啊!”节目组的工作人员被刚才发生的一切弄得目瞪口呆,感觉自己完全难以理解。直到有人提到了陆永乐的节目,他才猛然回神,解释道:“那不是节目里安排的人!他真的有问题!”

先前孩子被掳的孩子mama也抱着孩子道:“那个人真的是忽然掳走我的孩子!还咬了我宝宝一口!你们看,我宝宝都被他咬出血了!”

“天哪,他是神经病吗?还是个会飞檐走壁的神经病?!”群众们七嘴八舌地说道,“赶紧报警!我记得小镇上就有警亭,快去找警察制服他!“

”对对对,他还追着陆永乐跑了,快去找警察保护陆永乐……”

大家基本“定性”了这场事件,终于准备去报警的时候,节目组工作人员一扭头,发现小朱已经跑远到旁边,打电话去了。

小朱拨通的正是闫钧的电话。之前为了以防万一,他留下了闫钧的电话号码,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用上了。

嘟……嘟……

电话顺利振铃,小朱站在原地,心急如焚。

——快接!快接!!!

唰——!

陆永乐拿出了冲刺的速度,在小镇里狂奔!

他故意挑了一些昏暗的地方绕道,有时还会混进一大群游客当中。他在小巷里快速脱下自己的T恤,反方向一扔,然后在一个昏暗的地方,果断跳下河!

哗啦——

青年快速游向对岸。

他很清楚,对手的速度快于自己,能翻上房顶巡视四周,有可能嗅觉还十分灵敏。就算对方骄傲自大地让自己先跑,自己要是一直在地面上跑动,还是很容易被追踪到。所以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要到光亮处去,尽量减少气味留下的信息,最重要的是……尽量远离!

要争取到时间,让闫钧到场!

陆永乐是这么计划的,却不敢去深想自己到底需要撑多少分钟。市里到镇上,早上陆永乐是花了近五十分钟,即便是不堵车的情况下,估计也要三十分钟。而眼下,就算闫钧一路拉着警笛冲刺……也不可能在三五分钟内到达这个小镇。

而这个观光小镇,是真的小。按照陆永乐的快跑速度,十几分钟足够横穿整个镇子。所以青年必须一边跑,一边在脑内计算自己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