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好好的男神怎么乱咬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2

分卷阅读212

    握保护目标的位置。”

“他手机上有,但据说又被扔出去砸那个嫌疑人了。”闫钧猛打方向盘,越野车在十字路口转直角的时候发出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声音,惊得等红灯的车主们都纷纷探头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

但闫钧是不会关注这些事的,他只是听着车载音响里费尔南多低笑的声音:“又砸了?他怎么总喜欢砸手机,真是奢侈的暗器。”

“我快到了。”闫钧道,“你之后到不用找我,直接找那个嫌疑人。各自行动。”

“我也快到了,夜晚对我来说是最合适的隐藏,人类看不见我的翅膀。”费尔南多回道,“我看了小镇的范围,只要我到达的时候那个杂碎还在镇上,他就再也也不可能逃脱。所以你要是先找到他和麦克斯,先救麦克斯,我来处理他。”

“但要是你当时还没到,他有可能在中途袭击其他人。”闫钧冷静道,“我会见机行事,你尽快到。你到达之后我会退出战局。”

“一言为定。”

子爵的话音刚落,闫钧的手机就弹出了一个新的通话请求,正是陆永乐的小朱再次打来的。

“他助理找我,等会说。”闫钧和费尔南多说了一句,然后也不等对方的回答,直接接通了小朱的电话,“喂?”

“喂,闫警官!你什么时候到啊?!”小朱着急的声音传来,甚至还带上了哭腔,“刚刚乐乐跑去警察那里,警察根本打不过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又追着乐乐跑了,现在整个小镇正在疏散,我们都进不去,不知道乐乐怎么样了……”

小朱已经急得语无伦次,但闫钧还是听懂了:“五分钟,马上到,知道他们往哪跑了吗?前后距离有多少?”

“我没亲眼看见,有人说从镇西警亭往更西边跑了。”小朱回道,“就是前后脚,那个男的速度很快,而且又是翻屋顶追的。哦对了,乐乐浑身都湿了,好像还是拿着一根警棍跑的……”

小朱现在极其慌神,只能想到什么说什么。当他说到陆永乐拿着一根警棍的时候,他自己是觉得青年至少还拿了一样武器,闫钧却听得心下一沉。

——面对一名真正的血族,警棍能顶什么用?

——但陆永乐拿着它,而不是专心逃跑,十有八九是做了全力迎击的准备了……

——双方之间的实力差距……

男人越想脸色越冰冷。

他极少出现后悔、慌张、祈求之类的情绪,总认为一切尽在掌握,没必要出现这样事情超出控制之后的负面想法。但自从遇到了陆永乐,这样的情况,就猝不及防地在他身上出现了一次又一次。

回想起来,其实青年第一次被美工刀划伤的时候,闫钧就已经感受到了一些“因事情超出预想而愤怒”的情绪。但因为当时陆永乐受的伤比较轻微,所以闫钧的情绪也转瞬即逝,让他无所察觉。

而后来陆永乐遭遇雪崩那次,是真的彻底激起了男人心底的那些不安情绪。

当时的闫钧,看起来是最镇定的一个。可天知道在白雪冲击到陆永乐的时候,闫钧的脑子也像是被厚厚的白雪骤然覆盖了,刹那间变得一片空白;又好像有一口大钟在他的脑内猛地敲了一下,敲得他的脑中一片轰鸣之声,有几秒是根本什么都想不起来。

后来,即便闫钧亲手救起了陆永乐,即便男人亲手抢回了青年的呼吸、恢复了他的体温,但在青年真正醒来之前,男人心底的那些负面的、杂乱的情绪,就从没消失过。

再后来,就是陆永乐居然碰到了那个擅自变成了血族的人,并且进行了一个回合的短暂交手。

当时闫钧开车冲下停车场,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又慢了一步?为什么总是在该出现的时候迟到?!

闫钧从不觉得,每次陆永乐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第一个到现场的自己是尽责的。恰恰相反,他厌恶、甚至痛恨自己总是“迟到”。他教了青年一些书法、一些掌法、一些棍法,但是这些在真正的危险面前,毫无用处;他已经擅自做决定要每夜守在青年身边,但是青年真正遇到性命之危的时候,他居然还要驱车这么久才能赶到对方身边。

简直本末倒置。

“啧……”一种带着暴虐的焦躁情绪,罕见地在男人身上冒了出来,“混账……!”

这骂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叫青年在节目结束后,再打电话给自己来接。分明应该是自己下班后,就过来等着才对。这么危险的时候,自己居然还信“嫌疑人不敢再大庭广众下发难”这种想法,如果陆永乐出事,自己就必须负全责……必须!

如果陆永乐出事,早上就不会有人爬起来挂在自己身上,一边亲吻脸颊,一边含糊不轻地说“早安”。

如果陆永乐出事,出门时就不会有人抱着长刀等自己穿鞋,然后还要扑上来抱着说“一路平安”。

如果陆永乐出事,就不会有人总是问自己“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还总是要加上一句“反正我只对你这样”。

如果陆永乐出事,自己那个想不清楚的回答,就永远没有机会说出口。

黑色越野在郊外飚出了上百的高速。

男人却依旧觉得:太慢了,太蠢了……太迟钝了!

——那个人,绝不能这样无声无息地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消失。

——我还有话没说。

——撑住,千万撑住。

——等我!

吱——!!!

黑色越野刹停在小镇路口,一大群人围挤在这里,车辆难以继续冲进去。

闫钧解开安全带,抄起刀,手机钥匙都不拿就蹦下车,整个过程不到两秒钟。

恰巧站在不远处的小朱一眼认出他的车,快速跑过来:“闫警官……!”

“看车!”

闫钧没等他说完,抛下这句,就提着刀匆匆向镇内跑去。人群拥挤,他没喝令人们让开,而是提起一跃,瞬间就跨越了一丈多的人墙!

接着狂奔几步,飞速跳上房顶,朝西边奔去!

目睹一切的群众惊呼:“有人进去了!又是上房顶的!”

“还提着个东西,像是刀剑之类的,是不是去救人的?”

“刚刚陆永乐不是说枪才管用?刀剑真的有用吗?”

“一般人是不管用,但你没看见他也能一步上房吗?那都不是普通人吧……”

“艹了,怎么都跟拍电影似的,我不是在做梦吧……”

***

闫钧一路向西,但很难确定自己跑的方向对不对。

他强迫自己冷静,注意分辨空气中弥漫的各种气息。虽然很不愿意这么想,但他不得不承认,这时候去剥离空气中的血腥味,或许是最有效的方式。

然而一旦出现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