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师兄他美颜盛世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9

分卷阅读69

    路荀眼前。

速度之快,路荀根本反应不及,见看着几个魔修从眼前消失。

夕阳下,被摔成了两半的玉佩呈月牙状。

路荀上前几步,蹲下身捡起了那玉佩,捏在手中,细细打量。

“大师兄……”

苏清珩的声音突然在背后响起,路荀一惊,直接将手中的玉佩收入了袖中。

他若无其事的站起身,就见顾云舟从那被打通的墙里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裴渝。

而苏清珩正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路荀根本没注意到苏清珩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有没有看见他刚才的动作。

他看了眼苏清珩,对方正淡淡的收回视线。

路荀心里一跳,直觉告诉他,苏清珩应当是看见了。

而苏清珩刻意喊了句「大师兄」,像是在提醒路荀。

“阿荀,你没事吧?”顾云舟走了出来。

路荀收敛心神,将注意力从苏清珩身上,转向了顾云舟,“我没事……”

“那魔修太狡诈。”裴渝有几分愤愤不平。“没想到开在闹市里的赌坊,竟然暗藏玄机。”

“反过来说,在闹市才最为安全。这地方杂,出入的人多,就算闹出什么事,别人也只会以为是赌徒输了钱闹事,并不会太在意。”

“阿荀说的不错,具体如何,审一审那赌坊老板便知。”

提及这个,路荀突然想起自己的小可爱还在地牢里。

“我先去看看我的小可爱。”

顾云舟:“?”

路荀从地牢上出来的时候,顾云舟正在审赌坊的老板。

一个四五十岁,留着山羊胡的男人整半跪在地上。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那地牢原本只是金库,藏黄金的地方。”

裴渝上前一步,笑的温和,“不肯说实话?”

他拔出剑,一手摁住了老板的手,将他死死的摁在地上。

“你是想我直接剁了你整只手,还是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剁掉?”

老板冷汗淋漓,哆哆嗦嗦的开始求饶,“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们相信我!”

路荀轻笑一声,拦住了裴渝。

“别这么吓唬他,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老板一听,顿时觉得路荀好说话,跪着想去拉路荀的衣角。

果然长得好看的人,容易心软。

“没用的人还是杀了吧,何必多费口舌。”

路荀的声音不轻不重,老板刚伸出去的手直接僵半空中。

“放心,不会太痛苦。”

路荀笑意盈盈,像是再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只需咔嚓一声,保证身首分家。”

老板惊恐的看着路荀,本以为是个容易心软的,哪知比前一个更加心狠手辣。

路荀已经拔出了剑,“你们站远点,这血溅到了身上,多不吉利。”

路荀的剑还没抬起,那老板突然哭出了声,“我有用的,别杀我。我真的知道……”

路荀漫不经心的说,“一个赌坊老板能知道什么?还是乖乖的蹲好,我下手很快的。”

说着,他当真举起剑,老板顾不得其他,急得喊破了音。

“是魔族的人找上我的,那地牢里关着的魔物可以汲取人的欲念,将其转换为魔气。”

路荀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老板看着离他不到半截手指距离的剑刃,整颗心都快跳出嗓子眼。

心有余悸地后退了半步,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

裴渝朝路荀竖起了大拇指。

“继续……”路荀有意压低了嗓音,犹如刺骨的寒冰。

老板看路荀的眼神,犹如在看恶鬼。

“有个魔修找到我,教给了我一个办法,承诺会让赚很多的钱。所以我才答应让他们借用我的地下赌坊。”

来赌坊的人,并非是来娱乐放松,而是想碰运气,发横财,大多都是好吃懒做之人。

很多人都是孤注一掷,铤而走险。

这些赌徒,欲念相当之重。

若是赢了还想继续赌,若是输了等着下局翻盘。

因此,赌坊鱼龙混杂,欲念最深。

而魔族本就重欲,在这样的地方简直就是修行宝地。

“你知道那魔物是什么吗?”裴渝问。

“我不知道,这个我真的不知道。”

怕路荀不相信,老板连连摇头。

“我只知道他们把我的地下赌坊改成了地牢,那只魔物是半个月前被抓来的,他们说不会害人,我才答应的。”

路荀也知多问无用,老板不过一个普通的凡人,知道的并不会太多。

魔族自从被几大仙门联合围剿后,元气大伤,偷摸着四下躲藏。

联想到白昭城之事,顾云舟眉头紧皱,魔族最近实在太过招摇。

裴渝倒没顾云舟那么多想法,想起路荀去寻了那丑东西,问道。

“你的小可爱呢?”

“我和小师弟下去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也许是趁乱逃走了,也许是被魔修带走了。

“你们见过那只魔物?”顾云舟问。

“圆溜溜的肥鸡,黑乎乎,丑不拉几的,不知是本体就如此,还是魔气太重熏黑了。”

“不是鸡……”路荀道:“会学鸟叫,猫叫,狗叫,羊叫。”

顾云舟试着想象了一下,“…”

“哦对!还会学狼崽叫。”

路荀想了想。

魔物或许就是苏清珩所说的纯种魔物,天然形成的,没有遇到同类,于是看见什么动物都把对方认成同类,对自己的身份有错误的认知。

遇见猫,觉得自己是猫。遇见狼,觉得自己是狼。

于是,学会了各种动物的叫声。

路荀被自己的猜测给萌的不行,越发心痒,后悔当时怎么没先把小可爱收入囊中。

路荀的遗憾表现的太过明显。

顾云舟沉思了一下道:“很喜欢?”

路荀点头,他可太喜欢了。

“陀云山有很多开了灵智的灵狐,通体雪白,毛色光滑,你若喜欢小宠,我给带一只?”

路荀眸子一亮,他对毛绒绒没有抵抗力。顾云舟这么一说,不心动是不可能,但是……

“不了,我觉得我和小可爱有缘,肯定还会再见。”

裴渝一脸艳羡。

“灵狐不也挺好,可是当下最受修士喜爱的小宠。”

他也去过陀云山,但是灵狐见到他就跑,裴渝不想用术法困住它们。

一来怕伤到灵狐,二来他喜欢活泼的。

有的灵狐不喜欢被圈养,或者不喜欢自己的主人,会变得抑郁易怒。

他虽然喜欢灵狐,但并不愿意以强迫的方式留它们当小宠。

回去的路上,裴渝都提不起兴致。他也想要一只毛茸茸。

晚饭后,路荀回到了屋里,将袖中的碎玉,连同一张揉成团的小字条拿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