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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愿意说,但是又好像怪想家的,所以大老远从我们江阳市又回来了,我不好问他,只能看看王哥是不是知道点儿什么,也好让我们当朋友的,关心关心他?”王经理一听这话,毫不怀疑少年的好心,要他是高醒,他肯定也不愿意在新朋友面前提起自己家里的事儿,那哪儿好说啊?也不嫌丢人。“这个,小金,你算是问对人了,不过其实你要是随便在饭店里拉一个老员工,也能跟你说道说道。”王经理抱着自己那泡着茶的大茶缸喝了一口,然后才继续既得意洋洋又格外小声说,“按理说,我们是不能随便说这些话的,但小金你是关心朋友嘛,我也就跟你一个人讲,那高家跟咱们北京饭店的老板现在是朋友,经常一块儿吃饭。”“十几年前龙腾的老板就开始在我们饭店给高醒定房间住了,那时候还请保姆,请司机上下学,但是高老板一个星期才来一次,感觉不是很亲,而且谁也不知道高醒他妈是谁啊,那时候高老板早结婚了,但要是现任老婆生的,干嘛住在咱们饭店呢?你说是吧?所以大家都说可能是有人想要傍大款的,没傍上,儿子被高老板留下来了,女的被打发走了。高醒就是个意外的私生子。”“哦,对了,我影响最深刻的就是高老板他老婆,就现在的高夫人,不知道从哪儿知道高老板有个儿子放在咱们饭店,居然纠集了一帮子人过来闹,把还小的一个小孩给扇得满嘴都是血,还问他妈在哪儿,高醒年纪小,但也不是个愿意逆来顺受的,把高夫人手指头给咬断了一根!”王经理感叹道:“后来大概是暴露了,高老板就经常把高醒接回去住几天,高老板出门办公的时候,就让高醒又到我们这边饭店来住,其实,怪可怜的。”金潜‘哦’了一声,听出王经理这些话里对高醒没有表现的那么尊重,说:“高夫人有个儿子?”王经理点头:“那是人家正经的儿子,叫高正棋,对外高老板就那么一个儿子,但大家谁都晓得还有个哥哥叫高醒。”金潜笑了一下:“高正棋,名字里都听得出来,高夫人是想告诉所有人她生的才是正经的。”王经理也笑:“谁说不是呢,都晓得。”“那王哥你知道为什么高醒会离开北京去别的城市吗?”王经理这回摇了摇头,说:“这个就不是我们晓得的了,不过高醒他以前有不少一块儿玩儿摩托的朋友,那些人应该知道吧。我看高少爷这次回来,应该会联系他朋友,到时候你问问他们就知道了。我只晓得高醒是突然就走了的,高夫人应该挺高兴,没几天还在家里开了个派对,经常来饭店住的好些有钱人的夫人也爱聊他们家的事儿,我就听见她们说高醒走了以后高老板才晓得,回来还跟高夫人吵了一架,高夫人娘家小门小户,硬气不起来,在派对上被高老板骂了,好一阵子没出来了。”金潜坐在这从未来过的富丽堂皇的北京饭店大堂,看着高醒从小就拥有的这些,耳边听着那跟他与青书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故事,沉着地单手掰了掰关节,在‘咔’地几声手指关节错位的声音里,询问说:“那之前你好像偷偷跟高醒说了句话,说的什么啊?”王经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说起来很不应该,但现在的小孩,一个比一个厉害,家里又有钱有关系的,让我们给他们准备烟酒,不准备的话,工作都指不定保不住。”“高醒会抽烟喝酒?”来自小镇的厂长家公子家教很严,金厂长从不让他沾酒沾烟,说哪都是害人的东西,即便要碰,也得成年之后,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金家的少爷从王经理的描述里,拼凑出来的高醒,绝非他们认识的高醒,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转变?还是在短时间内的转变,要么这人是装的,要么,就是直接换了个灵魂。金潜倾向于是装的,毕竟后一个猜测过于可笑。“怎么不会?!”王经理生怕面前的少年不信,夸张的摆了摆手,道,“北京一群富二代里,就数他跟冯家那个小儿子冯宸最荒唐了!从小学起就打架斗殴不学无术,后来三天两头去酒吧喝酒,听说喝了酒还开摩托撞着人了,赔了几十万出去!”而王经理嘴里不学无术成日和朋友一块儿充当社会垃圾的高醒此刻正在六楼给他的亲亲宝贝顾青书下跪认错,跪着的膝盖前面是从床头柜里翻出来的几条中华烟,还有几瓶洋酒。顾青书坐在床边儿,手里把玩着一瓶洋酒,酒瓶子比他在金哥家见过的还要漂亮,像是个艺术品,他似是好奇,问跪在地毯上的高醒:“这酒叫什么?”高姓少年老老实实地回答:“龙舌兰。”“什么味道啊?”“……非常难喝的味道。”青书笑了笑,模样很是有些俏皮的调侃在里面:“难喝你为什么要喝?”“我……可以解释。”在外人看来着实冷峻霸气的少年此时眼巴巴地瞅着漂亮的小狐狸,人家还没怎么着他,就主动把所有罪证都找出来摆在小狐狸面前,然后‘扑通’一下自就给跪了,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啊的话,权当狗屁给放了,“从前脑子不好,所以接触到这些,就喝了,没想过什么好不好喝,喝完以后就什么都不想了,但现在不会了,青书,你看我们认识这么久,我有没有喝过一次?我现在不抽烟不喝酒,从前的我喝现在的我,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了。”顾青书看着面前努力跟自己解释的高醒,其实并不怎么生气,他也不清楚为什么高醒这么紧张,喝酒抽烟这件事,的确不好,但那时候他们不是不认识么?不要在他面前做这些事情就好了:“什么叫认识这么久?我们认识满打满算还没有一个月。”顾青书嘴角微微翘了翘。高醒也感觉到青书没有他想的那么生气,疑惑之余,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想上辈子青书那么厌恶喝酒的人,或许并非是因为青书的爸爸是个酒鬼,而是因为老丈人是被酒驾的人撞死了,所以才厌恶。酒驾……高醒立即又想起自己混账时期干的蠢事,他十五岁的时候似乎帮那群狐朋狗友里的某个人顶了个酒驾的锅,那时候没想太多,别人求他帮忙,他很无所谓的就答应了,那时候他可从不觉得他的人生还能有什么能让他振作的存在,反正从一开始就烂掉了,再多点儿污水在上面也无所谓,而且他只要越糟糕,高家的那位正经夫人就越高兴,很愿意多给他点钱去再混账一点。现在,老丈人躺在医院里,应该是不会死掉了,所以青书也对他的过去不那么介意。只是高醒如今只要想到自己那些不太光鲜的一面,就浑身一阵阵地发冷,他记得自己在北京圈子里名声很差,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