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并非不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2

    步走上去,未未见他脸色不对,不舍的将手里的半个布丁放下,有些不知所措的搓着手。手上还有布丁的味道,他轻轻的闻了闻,可怜得不得了。林清没表现出心疼,跟他说:“吃完这个吧,以后每天最多只能吃两个。”

林博越原来一脸的不赞同,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天只能吃两个,太不人道了。

林清跟他说:“你也是,布丁毕竟是甜食,吃多了不好,你看你有个大人的样儿嘛,什么好吃就要一次性吃完啊。”说完把他手上的半个拿过来吃掉,还用眼神警告他,自己注意点。

未未居然有点同情的看了看林博越,在林博越和布丁之间徘徊了一会,偷偷的把自己剩下的半个拿给他。意思是,就这半个了,一起分享吧。林博越毕竟是个大人,没要他的,一米九的大高个就这么可怜兮兮的坐在那里盯着未未一口比一口小的吃着仅剩的这半个布丁。

林清跟吴mama交代了,别让他们吃太多。那一大一小都不是身体好的主,布丁还要放冰箱里,冷的东西伤肠胃,未未该闹肚子不舒服了。

吴mama才想起他说约了老中医,问他约的什么时候,林清说周末就过去。

周末大清早,林清就拎着未未,带着林博越一起去拜访老中医。老中医对林博越是真好,林博越对他也很是尊敬,逢年过节只要在国内必定回来拜访。不在国内的时候,林清帮他做的一点也不少。

老中医是个隐士,大隐隐于市,就住在B城一条著名的老胡同里,一个不大有些破落的老四合院,四合院是以前住着B城有名的大地主,WG时期那家人被逼自杀了,后来就挤进几户人家,老中医是前些年把这其中一间房买下的,花了大价钱,毕竟现在B城的四合院价比天高。林博越想把整套买下来送他,被他拒绝了,他说人至多就睡一张床,这么大一套房子没几个人多冷清啊。

同院子的人不知道他的身份,但是看常年来拜访的人都非富则贵,知道这人不简单,虽不至于亲热,但是礼貌还是有的,后来知道他会点中医,偶尔头疼脑热也会来找他。

老中医住进来以后就不给人看病了,也谢绝了多位大人物的拜访,就林博越自小看到大,舍不下,哪怕只是坐下来聊会天,都会情不自禁伸手帮他号号脉。

因为是条老胡同,谁来都只能把车停得远远的,他们下了车还得走老长一段路。

四合院的大门敞开着,里面人多,闹闹哄哄。林清他们进去的时候,里边突然就安静了,大家也不是没见过他们,只是林博越气场大,到哪都能引起一阵静谧。

林清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正好老中医出来,看到他们,马上咧着嘴招他们进屋。院子里的人声这才又开始陆续起来,有人跟老中医打招呼:“孙子又来看您啦。”

老中医笑眯眯的说:“是啊。”领着人进屋坐。

老中医一生未娶,现在身边就跟着一个小徒孙,小徒孙的父亲是老中医的入室弟子,到现在还要跟在老中医身边学。现在在外边有个小中医馆,白天得去给人看病,娶了老婆以后才搬出去住的,离胡同不远,平时自己有事就把家里空闲的人往老中医这边送,照看老中医的生活起居。古来学中医的都有这样的传统,徒弟得跟着师傅学一辈子,中医跟西医还不一样,不是几年的课程能教会。其他学科要你自己积累经验,中医教的不只是知识,还有做人。学中医的,学做人跟学医术一样重要。

小徒孙刚刚高考完,被B城有名的医学院录取了,学的是西医。老中医对这个倒是没忌讳,想学什么都可以,能救人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不是经常有老行当里,师徒闹翻,对簿公堂的事嘛。特别是现在的中国,老行当里的老规矩早就被新时代新价值观取缔了。还希望遵循的人,最终也抵不过时代。年轻一辈跟新一辈之间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差太多了,这也出现之前说的,师徒反目的情况。可是,这师徒反目价值观是一方面,这师德则是另一方面。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但是这做人,语言是教不会的,只能言传和身教。

小徒孙的爹受教几十年,直到现在还把老中医当自个亲爹,从来没短缺半分,自己爹妈有什么,老中医就有什么,甚至比对爹妈还好,爹妈给了他身体,这人给他灵魂,他在世有三亲,没有谁比谁不重要的。

两人一进门就瞧见小徒孙坐在围棋前边,额头都是红的,小徒孙认识林博越和林清,一见面就亲热的叫:“博越哥,清哥。”

林清指着他的额头问:“怎么了?”

小徒孙穿上鞋子,噔噔噔的跑过来,一身孩子气,气哼哼的说:“爷爷跟我下围棋呢,我输了弹脑门,他输了打手心,我哪下的过他老人家呀,他老人家倒好,弹我脑门一点也心软,你看看我这脑门。”真的发肿了。

林博越难得揶揄他:“不是他老人家弹得用力,是你输得多吧。”

老中医满头白发,可是精神矍铄得很,捂着嘴巴笑的不行,问林博越:“来一局?”

林博越点点头:“来一局。”举手称请,将他请到对面,开始执子猜先。

小徒孙逃过一劫,帮他们泡了两杯茶放在旁边,就把林清和未未一起带出去,老中医跟林博越下棋全按棋手规矩来的,一时半会不会停。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晚上有急事,来不及通知和更新~对收藏的各位鞠躬道歉了,也因为我这边连续坚持更一个月,手头很多事情都耽搁下来了,还因为几次意外现在存稿完全见底了,尽量日更的同时,(非常态:偶尔可能会出现两日更,极端的会出现三日更)……我为我即将失去的做好流眼泪的准备了

☆、做客

小徒孙可喜欢未未了,每次见到未未都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都进贡给他,大有拱手河山讨你笑的态势。未未长得漂亮,小徒孙第一次见到的未未的时候,未未才三四岁,跟陶瓷人似的,白的像个瓷器,小徒孙强抢民童,给他盖个戳,等他长大了好娶回家。就算后来知道是小男孩,还是想要娶他当老婆。

小徒孙称自己是颜控协会的会长,自白曾经对林清的美貌也是垂涎不已的。

林清跟小徒孙进他房间,老中医对这个孙子也是很疼爱的。所有值钱的,好的东西都往他房间里放,小徒孙无奈的说:“他那些宝贝我也不懂欣赏啊,进房都得轻手轻脚的,就怕碰坏一个,别人不懂,我可是看他付过钱的,真有钱。”

林清说:“我看他压根不介意你摔碎几个,这不是从小给你当玩具使嘛。”

小徒孙乐了:“对啊,我们家居然没遭过贼,真是奇了怪了。据说这B城的贼最识货了,哪里有宝贝,闻都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