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不爱我就滚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01

分卷阅读201

    其实,马上就要死了……现在死掉和等下死掉有什么区别呢?

萧允只是,只是不想让这个人死在自己之前而已。

为什么呢?

萧允自己也不知道。

敖诚坐在床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神色有种显而易见的仓皇,每个人都对死亡有种惧怕,他也不例外。

不过,他已经很努力的维持自己的镇定了,没有让那种惧怕把自己的思维也吞噬掉。

看了眼床上已经昏过去的苏诺意,敖诚的神色也温和了下来。

其实这个男人是最无辜的吧,被他们害了那么多次,却在最后,把活下来的机会给了他们。

敖诚这一辈子,在社会上见过形形□的人,唯有面前这个人,给了他最深的触动。他是混混,但是他知道什么是血性,什么是兄弟。

他叫常皓老大,是因为常皓让他服。

在街头打架的时候,常皓总是保护他们,蹲在局子里的时候,常皓想办法凑钱把他们往外救。这些事常皓做了许多许多,多到他们才那么对他推心置腹。

这一次,他为常皓死,也只不过是还了一条命给常皓,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但是……面前这个人,是何其的无辜。

摸出烟开始抽的萧允大脑清醒了一下,他看着苏诺意,视线突然一滞,然后有些惊喜的模样。

敖诚自然也看出来了,有些不解的望向萧允。

萧允没有说话,从地上捡起刚刚被常建丢在地上的剪刀,开始剪苏诺意腹部上一条小半寸的缝合伤口,敖诚看见萧允的动作,一个激灵,马上也反应过来。

“你想死还是想活?”萧允拆开苏诺意腹上小半寸的伤口,用剪刀从里面夹出那颗被林越塞进去的微型炸弹,带着一种血腥的笑,对着敖诚开口。

敖诚啐了一口唾沫,“当然是想活。”

萧允的手摸上敖诚的腹部,摸了一下,直到摸上了一个明显的硬块才开口,“疼就叫。”

“尼玛,老子……”漂亮话还没说出口,腹部一下子被捅了一个创口的敖诚惊喘一声,忿忿道,“我cao,你轻点啊!”

萧允没说话,把剪刀放下,伸出两根手指在里面夹了一下,同样把那个东西夹了出来。

敖诚看见那东西从自己的身体里出来,明显松了一口气,也不敢停歇,马上躲过剪刀摸到萧允腹部那个硬块落下的地方,拿着剪刀小心翼翼的划开。

“快点,没有时间了!以前都被人捅穿过,这算个毛。”萧允道。

敖诚咬着牙将创口剪开,同样将那个硬块取了出来,几乎不敢停歇的就站起来跑到卫生间丢进马桶里,开着冲水器不敢听。

马桶连着地下水管,只要东西丢进去,就算炸开威力再大也波及不到他们!

果然,不到两分钟,脚下传来一声闷响,应该是微型炸弹炸开的声音。

敖诚听到这声儿,一下子瘫坐在了马桶旁边,腹部的伤口血留个不停,但他也没有时间去管。

自己在房间替苏诺意重新包扎好伤口的萧允走了进来,丢了一条干净的布条给敖诚,“自己包。”

敖诚看见自己腹部上那个小小的伤口不断往外冒血,后知后觉感到无比的剧痛,也不敢再磨蹭,拿着布条就开始包伤口。

“萧允,咱们这算不算是死里逃生?”敖诚戏谑的看着萧允自己处理着自己的伤口。

萧允包好之后抬起头道,“林越估计想死也想不到我们敢这么取炸弹。”随即一阵低笑。

“还是萧允你聪明,要我我也想不出来。”敖诚说,然后又道,“大叔怎么样了?”

“只是旧伤口重新裂开,不算大事。”萧允说,“肯定比我们硬生生自己捅自己好受多了。”

敖诚道,“那我们赶紧走,不然等下查房的进来看到一屋子死人,报警了就不好了。”

萧允应了一声,转身就去抱床上的苏诺意……

146林越之悔

林越坐上车之后就有些心神不宁的感觉。

随着手中炸弹遥控上的时间嘀嘀的流逝,那种无处发泄的郁闷感简直让他有些坐立不安。

脑子里反反复复想和苏诺意有关的事情,从第一次从那几个混混手里把他抓过来,再到楼中楼一遇,这些事都不算多让他记挂,他只是想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救自己,并且还是两次都是舍命相护。想不明白,所以要想。

林越形形□的人见得多了,抱着什么样目的在他身边呆着的人更不少,林越喜欢坐在主位上看他们斗做一团,用这种事来取悦自己。

林越不喜欢女人,并不是因为坐在这个位置上需要不近女色,而只是因为,纯粹的讨厌,从出生知事起,林越讨厌的第一个女人就是自己的后母,也就是老妈死后他老爸娶的第四个女人,她外表招摇又艳丽,涂着鲜红颜色的指甲总是喜欢掐着林越的脖子,林越知道后母讨厌他,所以从不接近她,直到后母生下了一个女儿。一个叫思思的女孩。

和后母不一样的是,思思漂亮又清纯,像朵不染纤尘的白百合,她是林越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第一个杀掉的人。

至于原因,林越早就记不清了,他只知道,从那之后,他讨厌女人,什么样的女人都讨厌。

思思的事就像一道疤,被他盖上厚厚的冰雪,藏在心里最不能触及的一个地方。

他十六岁成年的那一年,把后母从主宅赶了出去,接手林家之后,为了把林家所有的权利都握在自己手里,他连父亲住在医院最后弥留的一面都没有见到。

反正他心里从来不喜欢我这个儿子,他的死活与我何干。林越当时是这么想的,或者说他一直都这么想。

二十岁之后,他就陷入了一种无所事事的无聊中,没有什么事他可以做了,因为手底下的人都帮他办妥了,他只需要看手底下的两方势力争夺个你死我活,在最后把那个输掉的势力剔除掉而已。

因为无聊,他结识了楼眘,那家伙很对他胃口,从某方面而言,两人算的上是个朋友。

楼眘说不喜欢男人,但是他知道,楼眘是喜欢的,喜欢的那个人是在某个夜店认识的,然后再问什么,楼眘都没有说了。

原本抓住那个男人,只是想折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