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我家喵死后我怀孕了[星际]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19

    亲不是这个星球的人,他因为一场意外来到锰星,然后……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话题转的太快,时·那会儿锰星语还没过四级·半猜半蒙·维反应了几秒,末了指指自己,比了个“时”的口型。

忱斯哦了一声:“我的父亲当时受了伤,迫降在锰星一个偏远的村子。我的母亲是当地一家普通百姓的长女,下面有一个受宠的弟弟。”

时维:“……”

忱斯陷入回忆:“母亲说,她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捡到了昏迷的父亲,然后将对方拖到了柴房里。家里不可能收留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但放着不管他八成会死。”

时维:“……”等等,这个剧情怎么好像有点熟悉?

忱斯表情惆怅:“所以她攒下自己的饭菜,从爸妈那里偷出治疗的药物,细心的照看他。几天后这个男人苏醒了,问她是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

时维:“……”真的越来越熟悉了。

忱斯叹了口气:“就在这个时候,村中的富户看中了她,要求她做他的宠妾;与此同时,河对岸强大的另一个部落,正对着他们这里虎视眈眈……”

时维:“……”

时维:“……==”

好了,他知道为什么会觉得耳熟了。

这不是两天之前,账房给他讲的锰星最出名的爱情喜剧之一,的剧情梗概吗???

你、踏、马、在、逗、我(╯‵□′)╯︵┻━┻???

总之,在作为纯种外星人的时维看来,仅仅是弄清他们的姓名称呼,就是个很费脑子的事。

而和忱斯这个人说话,比背一百个锰星人的全名,都要累。

心累。

男人的背影高大挺拔,锰星人平均身高两米以上,忱斯自称有两米三三。那金色的皮肤、直逼十分的颜值(锰星人标准)、纯黑的短发和金色的眼瞳,回头率绝对百分之三百。

结合对方的性格,时维只能感叹,这货大概是生错了地方。

如果在一个娱乐业发达的星球,只要有那么一点机遇,绝对能风靡万千男女演技吊打夺取影帝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某种对宝剑藏锋的遗憾,让时维的态度缓和了点儿。忱斯可不知道小伙伴心里的弯弯绕,带着他走到门口之后,示意那堆得满满的车里的一部分货。

以时维的力气,当然不可能一次搬完,保守估计甚至得三趟——但同理,旁边还有个大块头的家伙,也不是摆着的装饰。

前提是对方愿意帮忙。

时维回忆过往,最后选择沉默,上前把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东西搬下来。期间某人一直在袖手旁观,直到看着他准备就这么走了,才伸手拦了一下。

时维抬头看他。

忱斯眨眨眼:“叫声哥哥?”

“……”

哥你妹。

时维暗自腹诽,无所谓也把自己骂进去一半。

但考虑到搬东西的效率,老板刚刚表现出的加薪趋势,还有自己在众人面前维持一个多月的“利索能干机灵”的伙计形象,他选择妥协。

还好这回只是叫声哥,也不会掉块rou。

青年极其糊弄的摆了个“哥”的口型,头也不回的走了。

三秒之后,身后跟上了另一个脚步声。

还哼着小曲儿。

把东西放下之后,时维还是说了声谢谢。

性格不合归性格不合,正常的礼貌还是得有的。

“哟,忱斯,今天的货比上次多啊,看起来能赚不少?”

等两个人一起从仓库出来,另一个跑腿的伙计迎上了他们,非常熟练的给忱斯找位子,“请坐。对了阿时,老板说今天可以下工了,忱斯想吃什么就和我们阿时说,啊~”

“好兄弟,下回过来请你吃第六部落的特产。”

看着对方挤眉弄眼的表情,以及“你们的事儿大家都理解,就别遮遮掩掩”的态度,时维只想找个地方一头撞死。

他在店里做工一个月,和忱斯也认识了一个月。一开始是送货取货,后来是他在学语言的时候,被对方指点了几句——

作为世界范围的商人,忱斯精通从第一到第七所有通用外加本土语言,并且能和一些中型部落进行日常对话。甚至某些偏远村子的土话,他都能说上两句。

天赋这个东西,很多时候真的让人只有艳羡的份儿。

最近忱斯的业务范围,基本在六七两个部落,三五天就能来天狼饭店一回。一开始是点头之交,到后来亦师亦友。等上上回见面的时候,对方突然拿出一只金苹果送给他。

时维:突然懵逼.jpg。

金苹果是锰星的一种植物果实,和地球上的苹果没有半毛钱关系,长的像是拳头大的榴莲。它的内囊极其软糯甜美,比榴莲更加可口,却没有那令人生畏的臭。

但这玩意儿并不常见,倒不是营养价值数量稀少的问题,纯属文化效应——作为一段广为人知的爱情故事的主角,它的出现,基本和地球上的钻石划等号。

也就是说,这是用来求婚的。

时维活了二十五岁,因为体质的原因,基本可以写一本。没准还会因为里面的内容,拿个雨果奖什么的。

但他就算遭遇过一千次要命的求婚,也几乎没有经历过一次正常的告白。

好吧,在一个不知道离地球多少光年的地方,被人用水果求婚,对象是个比自己高五十厘米的壮汉,最重要的是,大家都以为他没成年……

时维觉得,自己八成又遇上变态了。

恋童什么的倒是算不上,毕竟以他的观察,自己和锰星十六七岁的男生差不多大。这里的土著结婚本来就早,十六岁算是合法婚龄。

而且除了求婚之外,忱斯表现的都很正常——如果戏多不算的话,男人对他语言学习的帮助,以及对方有趣的言行,时维其实还挺喜欢他的。

当然,这种喜欢无关男女,男男也不。

无论时维怎么想,某人在被“对不起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合适”的SSR卡牌糊了一脸后,没怎么纠缠就离开了。

作为一个某种意义上经验丰富的人,时维并没有就此放松——果然,几天后忱斯再次出现,这回除了例行公事的货物之外,从包里拿出一只小家伙。

时维:“……”

忱斯:“……”

小家伙:“啾啾。”

白绒绒圆滚滚的小东西,长的像鸟儿里的橘喵。在一团肥呼呼的圆毛中,只能看到一双黑豆似的眼睛。

“上次在河边上,你盯着路过的飞鼠看了三分钟,上上次房顶上路过一只仓粒也是。”忱斯说,“你好像喜欢毛绒绒的东西。”

时维:“……”

时维受到了一万点暴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