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平生相见即眉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7

    过来发生了什么,他一直以为半日闲守住京城了,自己赢了。这天上午他还在抓鱼,想着晚上陆沉会给他熬鱼汤喝。

结果下午,山下就凭空多出来了二十万的军队,而自己也成了阶下囚。

其实早在半个月前,这支军队已经在山下驻扎了。几个将军甚至上过几次山向陆沉汇报情况。

只是贺平安不知道,他以为山上只有他和陆沉两个人,他甚至想好了等陆沉伤好了就带他去见官。

“你就是那个墨家的?”林仲甫望着贺平安,一个小小的孩子,惊慌失措的被人赶着走,看起来都快哭了……居然是天下唯一一个懂机巧的人,他有点接受不了。

“我不是墨家的……”贺平安低着头小声回答。

林仲甫笑着说,“你若真不是墨家的,就该说不知道才对,哪还知道什么是墨家?”

然后便见面前的孩子涨红了脸,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话来。

“行了,上车吧。”林仲甫把贺平安带上自己的车驾上。他怕这孩子再被提留着跑一阵儿,就该被马蹄子给踩死了。

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陆沉,也是这么个被绑起来跟着军队跑的孩子。

那时是林仲甫还是个四次赶考不中的落魄书生。第五次去赶考,干脆半路上就被土匪给截了。和他一起被劫的还包括一批京城来的人马。

其中就有陆沉。

那时陆沉才十二岁,比贺平安还瘦、还矮,看起来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但是一路下来,好多俘虏都病死了,陆沉虽然也病过好几回,却每一次都命硬的挺了过来。第一次得了疟疾,没人管他,他喊住了林仲甫。

“这位先生,我们做个协定可好?”

“什么协定?”

“这次你救我一命,下次你若有难我便救你一命。”

林仲甫看着这个面色苍白气若游丝的孩子,把他背了起来,淡淡说道,“同是天涯沦落人,本就该互相照应着,林某不求下次你能救我一命,只求这次,你自己能挺过来……”

林仲甫从来都没想过这个自保且难的孩子能救自己。

——直到陆沉杀了山寨头领,烧了寨子,拉着他从火海中逃出来。

山野间,林仲甫向陆沉抱了一拳,“林某原本就要赴京赶考,看小兄弟也是京城人氏,不如结伴上京可好?”

陆沉说,“不去京城,你和我留在这儿吧。”

林仲甫一愣,这东南对他来说就是荒野蛮夷之地,恨不得快点离开。这时陆沉却让他留下,怎么可能。

于是便拒绝了。

山风呼啸,火光潋滟,陆沉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片红光。他望着远处,自语般说道,“十年以内。”

“什么?”林仲甫问。

“十年以内,我带着你,杀回东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贺平安不知道自己这是要去哪里,随着几十万人的军队辗转劳顿。

每天都有人要他把默下来,他说他不会背,没人信。但是他是真的不会背。还好林仲甫吩咐过手下好生待他,才没吃什么苦。

此刻贺平安垂着眼坐在一晃一晃的车上,麻雀站在他手心里,站不稳时会扑腾两下翅膀。

他想,真是个好麻雀,一路上出了这么多变故也没丢下他。

到了歇息的时候,马车停了。侍卫给贺平安递来一个饼吃,贺平安把饼一点点捏碎,喂麻雀。

虽然他不清楚现在算个什么局面,但是总算清楚了一件事——半日闲骗他的,明明输了却给他放了个赢了的信号。

仔细想想自己也真是个笨蛋,半日闲怎么会告诉他输了呢?

哎,也不知道那家伙现在是死是活。

其实半日闲还活着,不过也快死了。

此时,他正和众多俘虏站在宣德楼前。

一排一排的俘虏被往前送,每个都会被询问一番,若是个工匠马夫厨子之类,便算有点作用、便能活下来。

若是个军户或小贩书生,就当场斩杀。

其实他们已经被抓做俘虏一个多月了,人数众多,从洛阳到京城的逃难者都集中在这里。虽然每天过得简直生不如死,但是不少人还是怀着战争结束就会被释放的心态呆在这里苟延残喘。

但是这天,留守京城的部队接到赶往上梁城的命令,于是就想着该处理一下俘虏了。

有用的留下,没用的全杀。

深红色的血水顺着地缝蔓延到了谭墨闲的脚下。

从前,锦衣玉食他却一直想着寻死。

如今,看着一排排的人头落地,他决心,怎么也要活下来。

“军爷——”谭墨闲微笑着冲旁边的一个小头目招了招手,铁链子在手腕上晃荡。

那个小头目名叫张六九,脸上一刀刀疤十分吓人,这一个月来专负责谭墨闲呆的那个俘虏营,看见谭墨闲招手就不耐烦的瞪了他一眼。“禀告军爷,小人名叫谭墨闲,家父是当朝左仆射谭为渊,小人愿写信给家父劝其归降,还望军爷饶一条性命。”

“你是谭相爷的儿子?”张六九眯着眼睛看着谭墨闲,“一个多月了,怎的也不见你提?”

“怕惹是非罢了,军爷若是有所疑虑,可请来徐大人与小人对峙,他与家父公事多年,是认得小人的。”

后来连那个姓徐的大人都没找,谭墨闲平日里“懒名”太盛,张六九随便拉来几个京城的降将,居然全都认识他,纷纷指着呼道,“没错!就是宰相府里的懒公子哥儿。”

于是他这算保了一命……

“将军,你快看!”

张六九手下的一个军士指着行刑台。

张六九顺着往行刑台上望去。

在即将斩首的一排人中,有一个格外的打眼。

瘦高个子,一头的墨发散落下来,丹凤眼、含朱唇,面容白皙,端端的一尊玉人儿。

张六九没读过书,他想了半天都不知道该如何描述眼前的美人儿。他只能说,漂亮、漂亮的很、漂亮得叫旁边的人全显得俗气了。

张六九快步走上行刑台,来到那美人面前,粗粗一看就是个美人,此时细看更是好看得很。

捏起美人的下巴,打量半天,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美人蹙着眉头,说了三个字,“读书人。”

张六九心想,人漂亮连说话声音都会跟着好听,笑道,“你哪里是个读书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