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大皇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6

分卷阅读96

    心绪缭乱,杨中元觉得自己心跳猛然加速,砰咚、砰咚,让他整个人都跟着沸腾起来。

而作为主导者的程维哲,却也越发觉得有些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们的气息紧紧的纠缠在一起,带来了两个人更温热的接触。

直到杨中元觉得喘不过气来,才猛地推了一把程维哲,自己往后缩了缩头。

程维哲觉得颇有些没有尽兴,但这里人太多,他也不好再有其他动作,只能稍稍分开彼此接触的唇瓣,低头盯着杨中元瞧。

杨中元脸颊很红,而刚才使用过度的嘴唇更是看着异常湿润,他急促地喘着气,抬头白了一眼程维哲。

只消这浅浅的一眼,就叫程维哲呼吸更重。

杨中元眼神乱窜,就是不好意思看程维哲,他提醒他:大街上,注意点。

程维哲不经意地去牵他的手,杨中元缩了缩,却还是被他紧紧握住,一路追赶周泉旭与徐小天。

天很蓝,人很多,他们两个牵着手,仿佛刚定亲的小青年一般,一个走在前面偷偷笑,一个跟在后面咧着嘴。

他们年少相识,人生的前十年是磕磕绊绊一起走过的。他们跟别的小伙伴打过架,也因为顽皮被爹爹们责骂,一起下河摸过鱼,也偷过田里的地瓜。

可没有哪一次,像如今这样,让他们既觉得不好意思,又想进行下去。

哪怕这条路永远都没尽头,但他们牵着彼此的手,便能一直一直走下去,不停歇,不放弃。

这世间的缘分何等其妙,以前日日都在一起,他们从来都没想过分离。

可久别重逢,他们却看到对方最吸引人的另一面。说他们两小无猜也好,一见钟情也罢,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情是何时而起,又或者是何时而深。

牡丹亭里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是谓生死无常,而情不变。

如果有人问程维哲,你牵的这个人,你是更喜年少时,还是更爱青年样?

程维哲想自己一定能毫不犹豫回答出来,他会说:我只爱这个人,无论年少,无论年轻,不过都是一个人罢了,何来分多少?

杨中元消失那天起,程维哲一个人在丹洛生活,他去问去找,没人给他答案。

后来,除了周泉旭,也便只有他年年记挂,年年等待,仿佛时时刻刻,杨中元都会从哪个转角走出来,笑着同他道:我回来了。

在看到杨中元高高瘦瘦背影的那一刻,程维哲才突然了悟,原来自己一个人默默努力,独自生活,等待的不过是他最恰好的那个回眸。

只用一眼,十四年光阴转瞬成空,他依然能清晰认出杨中元,而杨中元也依然能认出他。

你为什么能坚持到回来?这句话程维哲始终没有问,因为他心里清楚。

以杨中元年少时那顽固傲气的个性,一年年一日日在异乡熬着,他回来不是为了杨家那些财产,他是为了周泉旭。

或许,在他心底里,还想寻找那个年少时日日陪伴在侧的身影。

那时天天在一起,从不觉得两人会分离。可后来一个远离故土,一个留在原地,他们才猛然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人,他们会不适应,会觉得一切都很陌生。

那是第一次,程维哲学会想念。

那也是第一次,杨中元懂得忍耐。

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昂,牡丹亭里那句词,存稿箱君也很喜欢呐~~(っ?omega;`c)

对啦,作者君的其他文也写过这句话,有人还记得吗~~~评论等他回来才能回复哦!

☆、第068章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