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 - 耽美小说 - 娇气包能一敌百[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93

分卷阅读193

    论上是可以的。”系统被大佬的脑洞深深震惊。

118.我们的世界

天还没亮,周修瑾就睁开了眼。他拿起枕头旁的手表看时间,现在是凌晨四点,他比平时早醒了半个小时,可是他现在一点也不困,他觉得身上很舒服,就像被温水泡着一样。

周修瑾的视线落在自己的手腕上,明明昨天那里还有一圈淤青,现在一点痕迹也没有了。好像昨天被人吊起来打是他的错觉。

他再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胸口一片光滑,不光没有抽痕,连以前留下的旧疤也消失不见了。

周修瑾有些懵。他身上摸摸自己的背,触感也是光滑的。

发生了什么?

他昨天好像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漂亮的小仙童,那个小仙童帮他上药,还给他擦眼泪,告诉他不要哭。

周修瑾的目光落在床头的一块手帕上,在看到手帕的那一刻,他全身僵住。

那块手帕是冰雪蚕丝织成的,绣着银色的流云图案,在昏暗的房间散发出柔光。周修瑾哪怕不知道这块手帕的材料,也知道他的房间绝对不会出现这个看起来就很贵的东西。

周修瑾小心翼翼地拿起手帕,他从手帕上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气味,似花非花,似木非木,清新而温柔。

昨天发生的……难道不是梦?!

心中掀起一片惊涛骇浪,周修瑾将手帕叠好,放在书包的最里层。他不敢在房间放什么东西,因为那个叔叔会时刻检查他的房间,一看到什么玩具和好吃的,就会去打他的mama。

一边打,一边骂。

有时还会去打他,只是当那个人打他mama时,mama会忍气吞声,当那个人打他时,mama就会像疯了一样护住他。所以那个男人总会找一些理由,比如冤枉他偷钱。

周修瑾垂眸,将陈旧的手表戴在手腕上,现在是四点十分,今天也正好可以早点去学校。

周修瑾穿好衣服,拿着牙杯牙刷和毛巾出门,看到了颜虹玉在厨房间忙碌的身影,颜虹玉在炖粥,看到周修瑾出来后,颜虹玉轻声道:“今天这么早就起床了?”她的声音很小声,因为躺在房间里睡觉的叔叔起床气很大,他们每次起床都会尽量小声,怕吵醒那个叔叔。

周修瑾点头,他穿上运动装一样的蓝白校服,校服外套遮住了他的手,颜虹玉想要去看看周修瑾的伤怎么样了,可周修瑾沉默不语的样子让颜虹玉最终没有开口。

颜虹玉压低声音道:“我、我等会儿给你煮一包方便面。”

周修瑾一年到头也吃不rou,方便面对他来说是大餐,只是这回周修瑾没有多少欣喜的样子,他低着头沉默地应了一声,拿着牙杯牙刷出门洗漱。

他们村里的小店前面有一口井,周修瑾平时都是在那里打水洗涑的。

颜虹玉看着周修瑾的背影,她抿了抿唇,有些想哭,可是昨天哭得太久,眼泪已经流干了。

颜虹玉从一个装满抹布的小篮子里取出一包方便面,她撕开包装袋,将里面的面饼和调料包取出,再小心翼翼地把包装纸放回小篮子里,她不敢让张建同知道她拆了方便面给周修瑾吃,如果那个男人知道了,一定又会打骂她。

哪怕那个男人天天拿着她的钱出去吃酒鬼混,在外面大鱼大rou,依然见不得周修瑾吃的一点好。

颜虹玉做好了方便面,用另外一个碗盖住,不让味道溢出来。等周修瑾回来后,颜虹玉把碗给他,轻声道:“回你房间吃,吃完把碗拿下来给mama,mama拿去洗了。”

“mama今天就要回山上养兔子了,这段时间都不会回来了,这里有三十块钱,这是一袋饼,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颜虹玉今年上山养兔子,每个月下来一次,她本来这个时候还是在山上呆着的,只不过吐了几回,去医院才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三个月了。

周修瑾捧着碗,沉默了许久,才小声道:“你不要太累。”

终于得到儿子回应的颜虹玉心头一酸,她深深吸了一口气,低声道:“快吃吧,面要凉了。”

周修瑾没说话,他把碗放在餐桌上,把上面盖着的碗取下来,挑了一半的面放在碗内,推到颜虹玉面前,然后默不作声地走掉了。

颜虹玉看着这半碗面和周修瑾的背影,她的泪水再也止不住,她将面端到屋外,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一边哭一边吃面。

周修瑾把方便面吃完,汤也喝的干干净净,他把碗给了颜虹玉,背上书包离开家门。

现在是凌晨四点四十分,他从这里走到学校要翻过一座山,一个半小时差不多可以到学校,其实本来他是不用走这么久的山路的,颜虹玉用赚来钱咬牙给他买了一辆自行车。

那辆自行车是在去年买的,他去年六岁,开着自行车走山路,一个人上学。今年自行车骑着骑着有一根螺丝掉了,他拖着坏了的自行车走了一路,终于到家后,他把自行车给颜虹玉看,颜虹玉不会修,让那个男人帮他修车。

那个男人修了半天,突然烦起来,于是拿了一个铁锤,当着他的面把自行车砸了个稀巴烂。

他的mama在厂里每日每夜赚来的钱,就这样被那个男人砸烂了。

所以今年他没有自行车,就要一个人走很长很长的山路。其实这种事情习惯就好,他的mama总是说要忍,她哭了那么多年了,他不想再让她伤心了,所以就忍忍好了。

周修瑾一个人走在山上,天还是蒙蒙亮,他想起了很多东西,很多大人觉得他根本记不住的东西。

他的记性一直很好,所以他可以记得,以前他还在自己亲生父亲那里时,他的mama就那样无助的哭泣。

他的亲生父亲是个穷鬼,还是个病秧子,当年骗了他的mama,让他的mama什么也不懂,就糊里糊涂地嫁进来,吃了那么多的苦,他在那个家里吃不饱饭。后来mama和爸爸离婚了,mama带走了他,去了另外一个地方打工,再后来mama碰到了这个叔叔。

这个叔叔一开始对mama很好,天天在菜市场里等mama,追mama追了两个月,他和mama都以为那个叔叔是好人,于是mama就傻傻地嫁过来。

一开始是这个叔叔游手好闲不肯做事,mama就从自己一万元的积蓄中掏了七千,给这个男人买了一辆挖土机,没想到这个男人开了三个月,就把挖土机卖了,卖的钱远没有七千块。

他那个时候才五岁,可是依然可以记得,那一天mama和叔叔发生了争执,那个男人第一次动手打了mama。

那个男人叫张建同,他是个人渣。

他跑上去想要拦着那个男人,却被一起打了一顿,他还记得那个男人当时的骂声,破鞋带着拖油瓶。

他的记性真的很好,很多事情都可以记得清清